根据北京日报的报道,北京海淀法院开庭审理了一起著作权案并当庭宣判。被告同创蓝天投资管理(北京)有限公司被判侵犯了原告北京全景客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的著作权,需要赔偿原告经济损失462,000元及合理开支32,500元。
原告全景客公司声称他们创作了《故宫》和《中国古动物馆》两部360度全景摄影作品,并且作品《故宫》已经在北京市版权局进行了版权登记。然而,被告未经许可,在自己主办的网站酷雷曼上上传了这两部作品中的76幅VR全景摄影作品,侵犯了原告在信息网络上享有的权益。全景客公司要求被告赔偿462,000元及合理开支32,500元。
被告同创蓝天公司表示,76幅作品中只有43幅进行了著作权登记,并且涉案的全景作品都是由网站用户免费注册和发布的。公司在用户协议中已经对遵守著作权法等规定进行了提示,并且未从涉案作品中获得经济利益。在收到起诉材料后,公司立即对涉案内容进行了关闭,因此不应承担赔偿责任。
法院经审理认为,原告提供的著作权相关材料可以作为权利认定的证据。此外,经查证,被告网页未显示涉案作品的上传者信息,并且被告的法律声明声称网站上的所有内容均由其享有权利。因此,被告应当就本案侵权行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。